老婆为达成离婚目的,怂恿她闺蜜魅惑我

离婚时,老婆说出的真相:1)我和她闺蜜之间的暧昧关系,是她亲手炮制的;2)她之所以这样做,是想在离婚时,对我在经营婚姻期间的抠门给予最有力反击。
 
我和老婆自由恋爱并结婚,老婆之所以愿意嫁给我,必然有我家境殷实的因素,当然,我愿意和老婆结婚,必然是因为我老婆长相漂亮。怎奈我是一个抠门之人,在婚姻行进过程中,外人的认知是这样的:我老婆高攀了我。实际情况是:家里的日常开销基本花着老婆的工资。对此,我老婆非常不满,曾多次和我交涉,但我依然吝啬。
 
在婚姻生活来到第3年的时候,老婆经常带她闺蜜上我家串门,导致我和她闺蜜混熟。关键是,她闺蜜时常对我抛媚眼,导致我和她闺蜜有了牵手、搂抱这样的暧昧举动。没想到,这些都是老婆事先安排好的,并给予留证。
 
随后,老婆以我对婚姻不忠诚为由向我提出离婚,且给出的离婚条件,让我觉得有些不合理:要分掉多半家产。因为我不愿意答应老婆离婚时开出的条件,导致我俩不得不对簿公堂。这时候,老婆才拿出我和她闺蜜暧昧的证据。最终的判决结果:因为我是这段关系中的过错方,在我同意离婚的情况下,在财产分割层面应该适当地向我老婆倾斜。
 
拿到离婚证之后,老婆才告诉我:离婚是她有预谋的行为。
 
心里话,我现在有点恨我老婆,觉得我被她戏耍了,但这种事也不好意思在朋友面前诉苦,源于:1)我压根没有几个朋友;2)能谈心的极少数朋友,平日里经常暗讽我是“铁公鸡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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